不好意思,想請問版上的各位車友,因男友去年8月剛牽車的21.5年式1.5 KUGA KUGA於月初不小心自撞分隔島導致引擎蓋、左前輪輪框、葉子板及A柱都有受到擠壓變形,昨天廠長約了我們去談維修估價單,向我們講解因為安全需求,不建議用加熱方法把車殼車柱拉回原來的樣子,且車廠覺得車殼零件都屬於一次性的,拆掉後就不安全故建議我們全部支架跟車殼都換新,總共列了58萬含稅的維修費
基於我們牽車只有9個月有保固且保的是乙式保險,所以以上保險理論上會理賠,但車廠卻告訴我們運費及貨物稅保險不理賠,要我們自付6萬多的貨物稅,這讓我們有些疑惑,貨物稅不是應該原本就該包含在汽車零件費用裡,怎麼還需額外負擔呢?
想請教各位車友有遇過類似的事件嗎?求解答謝謝